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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创新平台 建设优势学科 加快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

时间:2024-05-20 03:11:40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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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创新平台 建设优势学科 加快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

教育部


构筑创新平台 建设优势学科 加快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

周济在“985工程”二期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教育部通报》第18期


教育部部长 周济

  实施“985工程”,建设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批国际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是党中央在世纪之交作出的重大决策。这个决策立足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从根本上提高我国高等教育水平的重大举措,是新时期我国高等教育的战略重点。根据新一轮《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部署,教育部、财政部决定进行“985工程”二期建设,今天的会议标志着此项工作的正式启动。

  一、建设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批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是我们崇高而艰巨的奋斗目标

  1998年5月4日,江泽民同志在庆祝北京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为了实现现代化,我国要有若干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985工程”随即启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首先获得国家较大力度的支持;紧接着,教育部和有关部委、省市签订协议,对部分基础好、水平高的高等学校进行共建,并且给予重点支持。“985工程”的实施,给高等学校注入了强大的生机和活力,有力地推动了高校的学科建设和队伍建设,大大提高了高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水平,明显缩小了我国著名高校与世界一流大学的差距。几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985工程”是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过程中所进行的改革力度最大、取得成效最明显、积累经验最宝贵的一次成功尝试;也是对发展中国家如何在条件比较困难的情况下追赶世界先进水平发展模式的积极探索。当然,作为一种尝试和探索,由于基础薄弱,也由于缺乏经验,“985工程”建设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

  世界一流大学不可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建成,需要有强大的经济基础和科学研究基础,需要有长期形成的优良学风和深厚的文化积淀,需要经过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过程,需要较长时间坚持不懈的努力。特别是必须考虑到在我们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同时,现有的世界一流大学也在快速发展。我们要想真正地赶上去,必须发展得更快些,必须要有一个大的跨越,必须通过思路的创新来实现跨越式发展。在新时期新阶段继续进行“985工程”建设,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把对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必要性和重大意义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和新的境界。

  第一,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事关国家根本利益,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一个国家要实现现代化,要求教育率先实现现代化。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是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代表着一个国家科学文化和教育发展的水平。综观当今世界强国,无一不拥有世界著名的一流大学,这些大学都直接影响和推动着本国经济、社会、科技、教育乃至军事等各个领域走在世界前列。回顾大国崛起的历史,可以清晰地看到,大国崛起的过程,总是相伴相随深刻的教育变革和教育的跨越式发展,相伴相随高等教育的迅速发展和一流大学的建立。社会需求对教育发展提出了强烈的要求,教育发展又反过来促进社会快速发展。工业革命之后英国迅速成为当时最强大的国家,与此同时,一场高等教育的革命在英国发生,牛津大学、剑桥大学等一批高等学校迅速发展。19世纪后期德国迅速崛起,而洪堡大学的理念,也即从原来牛津、剑桥那种以教学为主的一个中心变成了教学科研两个中心的理念,推动了德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推动着德国的迅速崛起。美国的高等教育原来是按照英国模式建立的,20世纪初叶,美国学习了德国高等教育改革的经验并予以发展,强化了研究生教育和社会服务这样一些功能,对于美国的迅速崛起进而成为世界超级大国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中国正处在重要的战略机遇期。我们要实现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构想和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就必须大力开发人力资源,把沉重的人口负担转化为丰富的人才资源优势,必须依靠教育这样一个重要的转化条件,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体系。而加快高等教育的发展,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的研究型大学,则是迅速提升人力资源水平的关键,是保证一个国家尽快跻身世界发达国家行列的战略性措施。从这个意义上看,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是党中央高瞻远瞩的重大决策,历史将不断地证明这一重大决策的正确和英明。

  第二,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是提高我国核心竞争力、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占据主动地位的迫切需要

当今世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经济方兴未艾,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主要标志,是引领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经济、科技、教育都比较落后,面临着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等方面占优势的压力,只有加快建设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批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使高等学校真正成为我国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一支生力军和重要方面军,我们才能培养出更多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优秀人才,才能增强我国在科学研究核心领域的竞争力,解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当中的重大问题,才能为我国的独立自主、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和科技创新能力的支撑,从而在未来的发展中进一步把握机遇,从根本上改变我们的落后局面,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占据主动地位。

  第三,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是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必然要求

  面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树立和落实全面科学的发展观,教育工作必须按照中央提出的“五个统筹”的要求,统筹城乡与区域教育,统筹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统筹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统筹国民教育与终身教育,统筹人才培养和知识贡献,统筹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统筹规模、质量、结构和效益的协调发展。对一批高水平大学进行重点建设,是党和政府的一贯方针,是邓小平教育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根据党的十六大精神,教育部党组在制定新一轮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时明确提出教育工作的“一个宗旨、八字方针”和两个战略重点,一个宗旨就是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八字方针就是“巩固、深化、提高、发展”。在目前这么一个时期,在我国高等教育和各级各类教育都有一个很大很快发展的前提下,我们需要进一步把握好发展的节奏,也就是说,要把精力用在巩固成果、深化改革、提高质量、持续发展上面。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教育工作有两个战略重点,一是加强农村教育,二是推进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新一轮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当中,明确将重点推进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确立为今后一个时期教育发展的两大战略重点之一,并且把“985工程”作为其中领头的一项内容。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用更大的精力、更多的财力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实施新一轮教育振兴行动计划。集中一部分力量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与推动整个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是一个相辅相成的关系,是一个统筹协调的关系。一方面,我们必须兼顾各个方面,各级各类教育都有一个恰当的定位,都要有一个很好的发展。另一方面,在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过程当中,又必须确定我们的战略重点,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这也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一个很重要的方面。过去一年多时间里,我们下大决心、花大力气狠抓了农村教育,理清了思路,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其成效正在逐步显现,我国农村教育的面貌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现在我们一方面要毫不放松地继续抓好农村教育,另一方面要下大力气抓好另一个战略重点的工作。

  经过几十年、上百年的发展,特别是经过前一段时间高等教育体制的改革,应该说我国高等教育已经形成一个比较好的体系。我国现有的两千多所高等教育机构里,既有研究型大学、教学研究型大学,也有相当一部分的教学型大学,还有一半以上属于高等职业教育。应该说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也是相当好的,比其它许多国家甚至于比德国、澳大利亚的高等职业教育都要更加科学和完善一些。不同层次的高等学校在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各自不同的作用,各个层次的高等教育都要全面推进。但部分水平较高的大学,虽然数量很少,可无论在高层次人才培养、高水平科学研究和为社会高质量地服务等方面,都占有绝对的优势,承担着更为重要的责任。基于我国的国情,国家必须集中力量,重点支持若干所高校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支持一批高校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支持一大批学校建设重点学科,为现代化建设提供一流的人才和知识贡献,引领中国高等教育整体水平的提升,激励更多的高校以争创一流的精神和业绩向提高整个高等教育水平的方向前进,形成“一马当先,万马奔腾”的局面。

  当前我们面临着进一步实施“985工程”,加快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步伐的大好时机。一是我国现代化事业快速发展,各项工作都在不断地进步,正在迅速成为一个世界经济和科技大国,国际影响力不断扩大。国家的兴旺发达是我们加快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最为重要的基础、最为有利的条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将为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和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提供更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环境。二是目前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正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经济社会的发展催生巨大的需求,巨大的需求产生巨大的动力。中央多次强调,我国经济增长的方式要真正转变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道路上来。在前几天召开的院士大会上,胡锦涛同志特别提出我国要创造世界一流的科研成果。正在制订的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确立了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建大基地的思想,提出要建立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孕育我们国家甚至是整个世界科学技术的重大突破。对于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建设特别是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来说,这是一个重要的机遇。三是经过建国以来几十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20多年的发展,我国高等教育无论是数量、规模和质量都有了极大的提高。1998年我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人数是108万,今年预计会突破420万,短短几年时间,招生规模翻了两番。2002年以来,英国、德国、法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发达国家和我们签署了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互认协定,这从一个方面证明了我国高等教育的质量,对此在座的校长们体会很深。特别是经过最近几年的努力,“985工程”和“211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思路更加明确,各方面的信心比以前更足,工作基础更加坚实。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坚定信心,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抢抓机遇,乘势而上,不断把我国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工作推向前进。

  二、以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为主要载体,认真实施“985工程”二期建设

  回顾、总结“985工程”一期建设,我们深切地感受到:我国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的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真正的世界一流大学相比,我国高等学校在很多方面仍然存在着巨大的差距。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高等学校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学术竞争力还是比较弱,具有国际影响的原创性重大科技成果还相当少;二是教师队伍和学术团队的整体水平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尽快改变这一状况,努力实现科技创新能力和人才队伍的跨越式发展,是我们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的当务之急,是“985工程”二期建设的主要任务。

  1.“985工程”二期建设的基本思路

  在我国目前的国情条件下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受到很多方面因素的制约。一个突出的问题是资源远远不够。应该说,这几年高等教育的投入增长速度还是很快的,但是这种增长速度距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所需要的投入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世界上许多一流大学每年的经费都是十几亿甚至是几十亿美元,而我国高校经费情况最好的也不过是二、三十亿人民币。中央已经明确要求,今后几年新增财力主要用于农村教育。“985工程”二期建设,国家下了很大的决心,财政部做了很多努力,把原来的存量基本上都用起来,还希望动员一些更多的力量,但是加在一起数量也还是非常有限的,分到各个学校更没有多少。在这么一种情况下要把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工作继续推向前进,必须运用智慧,创新思路,通过改革创新,寻求跨越式发展;同时,必须“有所为,有所不为”。在这方面,应该说中国科学院国家创新体系试点工程建设的思路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启示,有很多值得认真学习和思考的地方。必须认识到,跨越式发展是一个学校真正成为世界一流大学的必经阶段。这种跨越不仅是学校规模的扩大、经费投入上的增长,更是办学思想、理念和体制上的突破和不断创新,是抓住机遇、超常规的发展,是在积极吸收前人、他人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赶超型的发展,是突破原有模式的创造性发展。

  基于以上认识,我们提出“985工程”二期建设的基本思路是:以建设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批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为目标,牢牢抓住本世纪头20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集中资源,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发挥优势,坚持跨越式发展,走有中国特色的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之路。坚持改革和创新,深化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为“985工程”建设的各项任务提供体制和机制的保障。特别是要紧紧抓住国家正在制定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的机遇,紧密结合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和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促进一批世界一流学科的形成,使之成为攀登世界科技高峰、解决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带动相应学科领域发展的重要基地,使高等学校成为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力量。坚持以国家目标为导向,瞄准世界先进水平和国家重大需求,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解决国家建设的重大问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同时造就和引进一批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创新团队,加快建设一支具有世界一流大学水平的教师队伍、管理队伍和技术支撑队伍。在此基础上,统筹和协调长远目标与近期任务、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与平台构筑等关系,统筹条件支撑、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各个方面的工作。

  今天下午科技部的同志将给大家介绍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的制定情况。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的制定工作进行得非常好。这项工作动员了全国两千多名科学家进行认真深入的研究,分析了世界上科学技术的发展趋向,研究了我国经济发展的特点和需求,当然也研究了我国科技的优势和劣势,对我国中长期的科技发展进行了战略规划。高等学校要紧紧抓住国家实施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的机遇,去抢占制高点,去争取成为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样一些科技创新平台和科技创新基地,这样一些制高点,对于高校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和学术竞争力的提高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明年起开始“十一五”计划的制定和项目的竞争,要说起来,现在高校的这种竞争力是不强的。大家都感到这几年各个学校科研经费的增长比较快,但是我经过认真研究发现,实际上高校科研经费的增长速度低于全国科研经费的增长速度,占的比例越来越小。从面上项目来看我们的比例越来越大,在自然科学基金和社科基金面上项目我们现在都已经达到了75%,短短几年当中从原来的60%左右提高到了75%。小项目方面我们增长得很快,但是在国家级的大项目方面我们现在能够争到的越来越少,缺乏足够的竞争力,这是我们的缺点,同时也是下一步改革的突破口,是我们争取跨越式发展的巨大空间。

  2.以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和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建设为主要载体的必要性

  第一,这是进一步推动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需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智力支持,都需要更加重视和加快教育、科技的发展,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改革开放以来,高校的科技创新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促进了我国高等教育和科技事业的进步,为国家创新体系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我国科教分割的体制性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所以如果我们能够抓住“985工程”二期建设的机遇,重点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和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将有利于深化教育科技体制改革、优化高等教育结构体系,促进教育与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密结合,提高国家创新能力。

  第二,这是提高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和学术竞争能力的必然要求。长期以来,高校科研缺少长期性的、持续发展的重大科技目标,科技队伍整合难、科技资源和成果共享难,现有科技创新平台的综合性、交叉性、集成性以及国际化程度普遍较低。通过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和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改变高校科研小而分散的研究模式,促进学科的交叉、融合与资源的共享,加快实现我国由跟踪为主向原始性创新为主、由模仿为主向自主创新与系统集成的转变,由自我循环为主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向集成化、社会化和规模产业化等方面的重大转变,从根本上提高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和学术竞争力,实现新形势下高等教育发展目标,巩固建设成就,推进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应该说目前具备了建设创新基地的条件,因为这么一种思路得到了各个学校从领导到专家们的支持。大家都已认识到,我们现在很难从别的地方再拿到一笔钱来支持高水平研究平台的建设,只有靠我们自己勒紧裤腰带。要下决心把国家给的这点钱用于增强我们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学术竞争能力。在“985工程”一期,当时各个学校都很困难,遗留的问题也很多,如果说在那种情况下需要把拿到的钱用来解决发展中一些紧迫的问题,那么现在可以说形势发生了变化,重点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了比较好的解决,一般性的运转经费和建设经费还可以从其它方面得到支持,或者学校自己来筹措。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完全有条件把有限的力量集中用在建设一批世界水平的科技创新平台和世界水平的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上,改变现在很多学校“一片高原,没有高峰”甚至“一片平原”这样一种状态。

  第三,这是推进高校人才培养、科技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的需要。现在高校学术研究和科技工作的一个致命弱点是力量分散,单干户、夫妻店、父子兵、小作坊,比比皆是,很难承担大型研究项目,自然也就很难提高学科水平。优秀拔尖人才匮乏,特别是在国际同行中有一定影响的学术带头人少。去年全国十大最新科技成果,高校只有中国科技大学一项成果入选,其余基本上都是中科院的,看了之后对我很有触动。当然不是说高校没有很大的成果,只是相比中国科学院,高校的成果少了点。这种情况应该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近些年,很多高校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努力改变这一状况,收到了一定效果,但情况并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变。必须看到,现在一个致命的弱势就是教师队伍,还不具备同美国等发达国家争夺拔尖的学术大师和学科带头人的条件。过去几年高校进行的分配制度和人事制度的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教师队伍的情况比前几年有了明显的好转,但是人事制度改革再往前走确实是困难重重。在座的很多校长都碰到一个很大的苦恼,就是怎么进一步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去争取更大的项目,完成更大的成果,汇聚更大的队伍。另外各方面的牵制也非常多,就学校内部而言,各个方面都要分享改革成果。社会上对高校教师目前的收入状况也是议论纷纷。在这种情况下,单纯依靠提高待遇的办法,在短时期内改变教师队伍的状况,缩短与发达国家教师队伍水平的差距,非常困难。况且就是把待遇提上去了,也不见得就能汇聚到世界一流的队伍。因此必须从我国的国情、特色出发,创新人才工作的思路。为此必须进行体制、机制的改革和创新,突破现有的科研组织、管理办法和人才培养的模式。 这次准备建立的这些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和国家级哲学社科学创新基地,实际上就是一种“政策特区”、“人才特区”,就是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寻求一种创新的人才汇聚模式、创新的科技组织管理体制和创新的科技组织运行机制。

  3.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和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建设的内涵

  紧密结合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实际上是要把高校纳入整个国家创新体系,把高校的这个体系作为国家创新体系的一个重要成部分。把中央财政给科技和教育的钱放在一起,加上今后肯定还要增加的部分,用来共同建设一个国家创新体系。就整体而言,我们就是国家创新体系在高校里的那个部分,但是就自身而言,它又是一个相对独立的体系。每个学校都必须有自己的非常突出的学科,非常突出的科技创新平台和社科创新基地,非常突出的创新团队。我们要紧密结合国家中长期科技规划,认真研究、深刻理解国家创新体系、创新平台和基地的内涵与构成,认真地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汇聚能够产生重大科技成果的科技创新团队,凝炼重大创新目标,彻底扭转高校长期以来普遍存在的科研资源分散、科研目标偏小的局面,形成一批能持续产生重大科研成果的创新平台和基地。

  我也经常在想,这恐怕也是高校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一个改革和创新。研究力量比较分散,是世界各国高校的普遍现象。美国有一些国家实验室设到了大学里面,但是大学承接的真正的大项目还是比较有限。相对来说法国的机制比较好一些。法国科学院的重点实验室大多数都设在高校,科学院本身的编制很少,主要是负责运转,而科研人员实际上是来自于各个高校,重点实验室是一个开放的体系。这种做法非常值得我们学习。但就总体而言,世界各国都还没有形成一个把比较多的国家科技创新平台放在高校里面的情况。如果我们这次能够真正集中力量建设一批世界水平的高校科技创新平台,那么实际上也创造了一条怎么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路子,我们就有可能走到全世界高校的前面去。

  通过平台和基地建设,解决两个问题。一个是科研题目偏小的问题,学校可以通过平台承担一些国家的重大项目,也只有在承接国家重大项目的过程当中,才能把我们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学术竞争能力大大提高一步。另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就是解决高校的科研队伍、教师队伍建设问题。我们很难采用国外的那种教师队伍建设的模式,因为我们提供不起他们那样高的工资,没有办法和他们竞争。通过建设一批高水平的研究平台,把国家的创新体系更多建立在高校,就可以建立起一批高水平的科技团队,同时由于这样一些平台、基地和条件,我们也可以吸引相当一部分的人才。因此从人才强国、人才强校的角度看,这种战略也会取得非常好的成果。

  考虑到“985工程”二期建设的资金和范围有限,在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和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建设过程中,应该重点着眼于三个方面:

  一是原始性创新为重点的基础研究创新平台。这类平台是高校优势的体现,也是国家科技创新平台的核心部分,要充分利用高等学校多学科综合的优势,成为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国家队。这类平台应该是一个金字塔的结构,最顶层的应该是国家实验室,同时再往下面走一点就是国家重点实验室,再往下一点是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国家实验室不可能很多,目前正在筹建之中。对此有一些不同的看法,但必须坚持,因为原有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建在二级学科上这种模式,肯定不能适应今后发展的需要。现在全世界科技发展趋势就是走综合化、集成化的道路,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实验室不应该仅仅局限于一个一级学科,而是多个一级学科,甚至于是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相综合。这样的基地和平台,才有可能创新。综合性的趋势势不可挡,至于叫什么名称不是最重要的,各校现在筹建一些高水平的创新平台,也可能建设两三年后成为了国家实验室,也可能一直都得不到国家实验室的称号,这也不要紧,可以叫研究院。但目标是明确的,即必须利用高校的优势,结合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建立一批世界水平的综合性的国家级基础研究实验室。

  还有一个层次是国家重点实验室。我们和科技部商量,对国家重点实验室可以进行一些调整,现有的一些国家重点实验室并入到国家实验室里面,剩下的有一些可以进行一系列的调整,有的原来学科面太窄,有的创新性不够,同时利用“985工程”再创建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这个布局非常重要,各个学校要谋划发展、规划未来,就要抢占这些制高点。大家不要把眼睛都盯在国家实验室上面,国家实验室不会很多,具体到学校就更少。能够争取到一、两个国家实验室,当然非常好,大家要下力气争取国家队的资格。我看到有些学校积极性很高,提出钱不够自己筹,也要争取建设更多的国家实验室,有的学校已经开始做工作。但是与此同时也要认真部署国家重点实验室这个层次,通过实行“985工程”二期建设,对现有的高校国家重点实验室进行评估和整顿,在此基础上再增加一部分。

  第三层次是省部级重点试验室。学校里面还可以考虑建立一批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和各个省可以联合起来搞一批。首要任务是集中力量争取国家实验室,那需要认真地规划和思考,同时要建立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如果还不行,就先建立一批省部级的重点实验室。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三个不同的层次,这样就形成了一个体系。通过平台建设,大力提高科技的创新能力,开展高水平国际合作的竞争实力,促进学科优化和交叉,形成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和世界一流学科,在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是成果转化和工程化研发平台。这类平台属于应用研究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基本考虑是这样一个结构:顶层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我们和国家发改委也在商量,能不能在原来的基础上对行业的影响更大一些;中间是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相对规模小一些,也是国家级的研究平台。如果还争取不到,就可以在第三个层次建立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这样又是一个体系,又是一个金字塔。在这方面要切实加强与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的密切配合,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需求,围绕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以及保障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当然还有一块就是国防研究室,教育部和国防科工委态度都很积极。

  上述两个平台,一个是基础研究的,一个是应用研究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的,这两个方面高校都具有很大的特色和优势。最大的优势是学科综合,体系比较开放,机制也比较灵活。有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综合的优势,在自然科学和工程里面,又有工科、理科、农科、医科,各个方面都有很强的力量,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也没有分得那么清楚,这是我们下一阶段发展的很大优势。所以大家在做规划的过程当中要特别设计好这样两个金字塔,互相之间最好建立起某种程度的联系。

  三是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围绕国家、区域社会发展、经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建设一批跨学科、具有创新性、交叉性、开放性的国家级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推动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能够解决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及现实问题,为党和政府决策咨询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我们原来已经建立了一批教育部的人文社会科学创新基地,那批基地就像原来的自然科学重点实验室一样,要进行进一步的改造,有一部分就要并到现在所设计的国家级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里面,这个就要更大一些。现有的人文社科创新基地合并一批,调整一批,巩固一批,充实一批,同时还新添一批,所以也要做好顶层设计。另外再往下面,也可以搞一批省部级的创新基地,这也是一个金字塔形的结构。

  我想特别强调的是,我们这次把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建设和国家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相提并论,是贯彻落实中央指示精神,坚持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并重的一个重大举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兴旺发达,离不开自然科学的繁荣发展,也离不开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近年来,中央就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发出过一系列重要的指示,今年中央又发布了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三号文件,中央办公厅转发了《中央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意见》。所有这些对高校来说又是一个重要的发展机遇,是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高校义不容辞,而且具有非常强大的优势。根据统计,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数量,占到全国人数的四分之三以上。而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或者说文科的教师和学生人数在整个高教的比例接近50%。我们有很多综合性大学,包括很多以前的理工科学校现在也在向综合性的方向发展。中国的哲学社会科学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积淀,改革开放以来又学习借鉴了世界上各种哲学社会科学的流派。同时我们还有一个独一无二的优势,就是有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伟大的时代呼唤伟大的理论。胡锦涛同志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会上强调,一定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战略高度,把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我们一定要紧紧抓住当前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历史性机遇,充分发挥高校在这方面的优势,全面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的知识创新、理论创新和方法创新,全面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的学科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思想库”、“人才库”的作用。

  中央三号文件特别提出要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提出要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建设以现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和教材体系。胡锦涛同志提出,要创立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的学科体系和教材体系。不仅仅是马克思主义的三个传统学科: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还有政治学、社会学、法学、史学、文学、新闻学、管理学、教育学等等,都需要在这十年当中形成新的学科体系和教材体系。很多专家谈到,这些年我们介绍、引进了世界上很多流派的思想及其著作,但真正属于自己的东西很少。有很多所谓的学术著作,有很多是照抄照搬别人的东西,只停留在一般性地翻译、借鉴上。引进、学习别人的东西,在某一段时间是需要的,但是长远看是不行的。很多专家已经深切地认识到,如果只是这样走下去,充其量就是外国这些学派的徒子徒孙。我们有自己悠久的学术传统,更重要的是有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作指导,因而有条件、有资格来创建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的学科体系和教材体系。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任务,有的学校非常敏锐,已经在着手组织力量,专家们也非常振奋,积极性很高,但是确有同志至今麻木不仁,漠不关心。这件事情要引起高度重视。

  “985工程”一期工程建设有很多宝贵的经验,有的学校集中有限的资金干成了很大的事情。但确有学校把钱撒芝麻撒掉了。我们现在需要用钱的地方太多了,这点钱撒到底下去真是连影子都见不着,滴到水里面连水花都不起一个。如何把有限的钱用好,的确是一个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财政部明确要求,必须实行项目管理,因为这是国家的钱。到国外留学过,特别在日本留学过的同志们都知道,他们的国家预算是非常严格的,钱花到哪、怎么花都很有说法。其实“211工程”一期的时候,当时也有一个很好的想法,就是明确要求搞学科群,而且要求一定要搞论证。但少数学校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几个人一商量,一个晚上就把一个学科群设计出来了。以学科群的名义要钱,钱一拿回去就分掉。当然也出了一些成果,但是距离我们所希望的向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进军的目标很远。现在大家一致赞成把这点钱集中起来,而且和科技部、发改委、国防科工委联合,争取国家创新体系这么一种水平,哪怕是一顶帽子,情况一定会好得多。何况我们还可以和地方共建,得到一部分经济上的支持。必须明确,国家给“985工程”的钱不是日常性的经费,日常性的经费、建设性经费都给各个学校了,尽管还不够。集中有限的钱干点大事,也是我们的政治优势。提出以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为主要载体来实施“985工程”二期建设,正是出于这么一些考虑。这个想法一经提出,就得到了科技部很大的支持。应该认识到,平台和基地建设,学校的自主权还是很大的。主要的决定权还在学校,部里要帮助学校定好项目。而且,从教育部、财政部的角度提出这样一个要求,也是在帮校长的大忙,帮助你们集中有限资源办成几件大事。

  说起来,以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为主要载体来实施“985工程”二期建设的思路,最早还是在座的同志们在工作当中创造出来的,很多学校已经作了很好的尝试。许多学校已经探索了研究院的模式,就是把原来完全以院系甚至于教研室为中心的科研体制进行改革。大家还记得十多年前,当时浙江大学提了一个很好的口号,叫做“系管教学,所管科研”,这实际上就是科研体制的一种突破,在实践中起了很好的积极作用。大家正在朝研究型大学的目标迅速推进,但是现在学校科研工作的组织方式、管理体制限制了学校的发展,使学校总是只能接受一些小项目。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都是和大项目连在一起的,我们搞工程技术的人对此尤其有深刻的认识和体会。你搞不了大的项目,就聚集不了大的团队,拿不到大的经费,建不了大的基地,也就不可能出大的成绩。这些认识加上大家的经验,使我们下决心把建设国家创新体系作为“985工程”二期建设的主要载体,也就是建设一批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国家科技创新平台和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

  三、精心谋划,认真组织,确保“985工程”二期建设顺利推进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高瞻远瞩,深思熟虑,是做好工作的基础。“985工程”二期建设,既是一项浩大的工程,也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尤其需要我们进行认真的宏观思考和战略规划,同时也需要细致的策略思考和政策研究。过去几年中大家都在认真地思考两个问题,制定三个规划,也就是建设一所什么样的大学和怎样建设这样一所大学两个问题,制定学校的发展战略规划、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校园建设规划。在目前的形势下,需要在原来规划的基础上再思考、再研究、再谋划。我们要从国际国内形势的新变化、高等学校面临的新任务和建设一流大学、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新要求出发,以科学的精神,求真务实的态度,认真制订好“985工程”二期建设规划,制订好国家科技创新平台和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建设规划。

  1.规划国家科技创新平台和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的核心要素

  创新平台和基地的类型不同,建设的模式、体制、机制也不同。总结以往经验和借鉴国外成功做法,规划国家科技创新平台和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的核心要素还是那三句话:凝炼学科方向,汇聚学科队伍,构筑学科基地。

  一是凝炼学科方向。凝炼出重大科学问题和工作目标,是平台和基地的生命线,也是平台具有特色和优势的主要标志,是产生重大、可集成成果的保障。在这个过程当中,顶层设计尤其重要。大家要充分发挥高校学科综合、人才密集的天然优势,构筑一批综合型、开放式、国际化的科技创新平台。在这个问题上,学校的校长、书记都得亲自参加进去。这件事情要多听专家的意见,但是专家们容易从自己的学科角度考虑问题,具有战略眼光的专家还是太少。在座的校长们都是公务繁忙,夜以继日,但是把别的事情放一放,也一定要集中精力把这件事情做好。学校的领导特别是党政一把手,一定要把这件事情当成是一件大事情。顶层设计也不是学校说了就算,我们还要几上几下。学校有顶层设计,教育部也有顶层设计。今天教育部科技委主任倪维斗院士也来了,科技委的几位专家都来了,我们这次把教育部科技委的专家动员起来,把我们的战略科学家们动员起来。按照国家中长期规划的要求,在各个学校设计的基础上,搞一个整个科技创新体系的顶层设计,通过互相交流意见,多进行几次反复和迭代,争取能够凝炼出比较好的学科方向。

  在选择学科方向的时候,希望考虑这样三个方面:一要充分预见到学科发展的趋势,瞄准科学发展前沿和重大生产及社会实践问题,体现前瞻性;二要切实发挥自身的比较优势,体现可能性;三要突破原有学科界限,通过大力推进学科的交叉与融合培养新的学科增长点,体现创新性。下午要请科技部的同志给大家介绍中长期规划,目的是希望校长们头脑里有一个全局的概念。尽管在座的校长有的作为专家参加了中长期规划,但你毕竟是一个局部。我们希望做的这些规划主要是战略性的规划,所谓战略性规划就要有一个全局性的思考。温家宝总理对中长期规划非常关心,二十个专题,他说他每个都要听。我听了三个上午,六个专题,虽然我搞过科技工作,而且还管过一段时间的地方科技工作,但是听完之后还是深受启发。这个中长期规划,实际上是考虑了整个世界的发展趋势,也考虑了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从中找出下一步科技发展的方向。我们希望各个学校做规划的时候充分思考这个问题,要体现前瞻性,体现可能性,体现创新性。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形成国际竞争力,以此带动学校学科建设的全面推进。等一下北大、清华和中国科大会给大家介绍规划的思路,这些规划思路经过反复多次的讨论,尽管还很粗浅,科技委还在提修改意见,他们自己也还在继续修改,最后还不一定能通过科技部专家们的论证,但是毕竟比其他学校考虑得要深刻。特别是上次我到合肥,听中国科大朱校长介绍他们的国家实验室的思考,深受启发。凝炼学科方向,要凝,要炼,要有创新的思路,要在重点领域有所突破。

  二是汇聚学科队伍。通过平台和基地建设汇聚队伍,组建大团队,构筑大平台,争取大项目,创造大成果,走出汇聚学科队伍的新路,实现高校人才队伍建设的“出奇制胜”。队伍建设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要有一流的学术大师和学科带头人,他们是学术研究的帅才和将才,千军易得,一将难求,这个确实是我们现在最缺的;二要有杰出的学术骨干,他们承上启下,是学校的中坚力量;三还要有一大批辅助力量,特别是我们的研究生,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力量,所以我们要把“985工程”和研究生培养的创新工程紧密结合在一起。这三种人组织在一起形成强大的、精锐的创新团队和优秀群体,在这个过程当中,拔尖人才及其领衔的创新团队是创新平台的灵魂,是发挥国家科技创新平台投资效益的重要保障,是凝炼重大科学问题和目标的关键。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要想把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好,要建设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科技创新平台和社科创新基地,关键的一点还是要有人才,所以必须大力推进创新团队的建设。在团队建设上,也要有所创新,我们现在比较多地在学美国的那一套,就是二十世纪初期的那一套,一个教授带一帮研究生,我国改革开放之后,首先学的就是他这个,现在各个高校普遍的做法还是这个东西。这种做法有它的好处,应该说这是美国教育的创新,是对德国洪堡教育思想的突破。但也要充分地注意到,时代不同了,现在是21世纪的初叶,况且美国自己也在变。在现有的条件下我们要想有所突破,就不能只是学习他们那一套,我们很难完全学会,即使学会了也只是跟在人家后面,赶不上他,实现不了跨越。在人才队伍建设上,我们必须有新的发展,必须有中国特色,这就是大家从实践中创造出来的“学科带头人+创新团队”这样一个模式。不是一个教授,而是一批教授,在大师的带领下形成一个比较大的团队,当然这个大的团队和我们建立好的平台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依靠这样一种有中国特色的人才队伍的组织模式,实现高校在人才问题上的质的突破。

  在这方面,我到各个学校去看的时候是深有体会,大家都创造了很好的模式,比如说南京大学、复旦大学的“学术特区”,就是我们希望建立的国家级创新平台的雏形。如何在中国目前的条件下建设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创新团队,他们的做法为我们提供了经验,希望总结推广。大学者,非大楼之谓也,乃大师之谓也。但是怎样造就大师?我们必须有一套自己的体制和机制。多年来我们抓队伍建设的经验就是,一靠事业,二靠感情,三靠待遇,但最主要的还是靠事业。如果我们能够建立起世界先进水平的研究平台,也就是给他的事业发展提供了一个平台,给他的发展提供了一个空间,一个巨大的发展空间,也就是筑巢引凤,把一流人才吸引到这个地方来,使人才创新有机会,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所以要把世界水平创新平台的建设和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还是那句话,高校领导第一位的任务就是要抓人才,一定要求贤若渴,爱才如命,倾注超常规的精力,采取超常规的措施,不惜超常规的代价,引进人才,培养人才,用好人才。

  但是光有平台还不够,必须要有制度保证,必须要有体制和机制保证。创新平台和创新基地不仅仅是给他提供一个发展的平台,更重要的是要给他们提供一个政策特区。所以这次财政上面的拨款和体制上面的改革要求是联系在一起的。这次我们提出这样一个思路,就是原有的教学体系和科研体系继续存在,院系还继续存在,而且是基本体制。同时,考虑到中国高校的特殊情况,构筑一些学术高地,或者叫做科技创新的高地。高地的体制应该是特殊的和创新的,将来逐步推广到全校去,但这一段时间就在这个里面实施,因此也叫做政策特区、人才特区。在这里面除了提供比较好的物质条件之外,更重要的是希望能够提供更好的政策条件,体制和机制上面的优势,就是从根本上把人的积极性最充分地调动起来,有利于组成大的团队,目标是要和世界竞争。这也是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要求。要想办法创造有利于团队建设的好的经验,走出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才队伍建设的路子。要做到这一点很难,中国有小农经济的传统,单干的倾向非常顽固。所以如何创造有利于团队发展的条件、政策环境,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新的很大的课题。不单单是待遇、分配方面的问题,还需要进行深层次的体制和机制方面的创新。

  这些年来我们实施了各种各样的人才计划,对于推动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也存在着力量分散、多头管理、效益不高等问题,必须进行集成,首先教育部的各种人才计划要集成。我经常跟部里的同志讲,我们自己的事情都集成不了,怎么去要求学校集成?我算了一下,光部里的人才计划就有十三四项。要集成起来很难,每个司都要争,都说自己是重要的,历史上是做了重大贡献的,我相信这是事实。为了把部里的人才计划整合起来,我们做了很多的工作。部里尚且如此,各个学校的困难可想而知。所以我充分理解大家搞世界水平创新平台的难度。依我看,已经批准的两个半国家实验室的筹建过程当中,争取不容易,建设更困难,碰到了一系列的利益再分配的问题。

  部里的所有人才计划将合并成为“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并分三个层次组织实施。第一个层次,着眼于吸引、遴选和造就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大师,形成一批优秀创新团队,重点实施“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第二个层次,着眼于培养、支持一大批学术基础扎实、具有突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学术带头人,重点实施“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第三个层次,着眼于培养造就数以万计的青年骨干教师,带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实施“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教育部将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保证“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的顺利实施,把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放在事关学校发展全局的战略地位。

  “985工程”二期的钱主要用来构建高水平的研究平台和创新基地,这里面包含了怎么来实施政策特区,怎么来实施人才计划。建设平台和基地,不光是建房子,买设备,还包括采取特殊政策需要的钱。我们积极支持大家在体制和机制上的改革,改革都是要有成本的,在人才计划上面就要积极支持。所以在“985工程”二期规划的时候,要注意安排“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和在这些平台和基地里面实施政策特区所需要的一些支持经费。

  三是构筑创新基地。创新基地是学科发展的重要支撑条件,在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时代,能否取得一流的研究成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有一流的研究手段。光靠小米加步枪不可能打赢高科技条件下的现代战争。因此这次“985工程”下决心改善技术装备,建设一流的实验室、工程中心和创新基地,包括一流的仪器、装备、制剂、信息、工作空间以及工作氛围,努力为科研人员提供一流的研究平台,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这次要下决心把平台和基地建设好,因为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提高科研竞争实力并进一步争取到更多的项目和经费。“十一五”计划在今、明年就要制定,“十一五”期间国家用于科学技术的投入将会大大增加。一方面国家的财政投入会大大增加,另一方面企业对科技投入的增加速度非常快,因为他们已经深刻认识到今后企业要有竞争力,需要持续不断地掌握住核心技术的主导权。更重要的是,一旦国家的中长期科技规划确定之后,国家对科技的投入将会大大增加,因此高校下一步的发展除了依靠教育投入之外,更重要的还是要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到国民经济主战场去拿钱,但是现在我们的竞争能力不够,所以要下决心把这个平台建好,要建设一批具有科技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这种国家队,这样才有可能在今后的竞争当中具有强大的竞争能力。

  要把制度创新作为创新平台和基地建设的关键,通过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探索建立符合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要消除各种不必要的行政壁垒,克服学校现有院系管理组织的弊端,打破教研室模式,搭建教学科研大平台,加强创新团队建设。要通过这次创新体系的建设,在高等学校进行一次体制上的改革,结构的调整,制度的创新,八个字:“结构调整,制度创新。”结构上作什么调整呢?就是在管理上要组成一种矩阵方式的新的管理模式。它是一种灵活的、开放的、强有力的、高水平的管理模式,也就是这些平台、基地应该是跨院系、跨学校的,甚至于是跨国界的,应该是一个开放的、不断发展的、动态的机构。作为一个教授,可能就是在矩阵当中的一个节点,纵向上面是属于某个院系的,但是横向上面可能就在某一个创新平台的组织结构里。不要动不动就把大家从原有的组织结构里调出来,调一些是必要的,但不要都调过来。你要都调过来了,这个机构就死掉了。调多少为好,各个学校都有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处理好平台和各个院系之间的利益关系,一系列的政策都要做创新。

  前几天,沁平同志、启迪同志和我跟清华大学商量国家信息实验室的事,等一下清华大学还要介绍。去年我们花了一点钱支持清华大学把各个学校搞网络方面的专家集中在一起,成立了一个China Grid课题组,投资不多,但是充分体现了协作的力量。这是我们中国的政治优势,为什么不用?这个组我觉得处理得比较好,大家互相之间真诚合作,都知道单凭自身的力量很难做到世界一流水平,如果把全国各校的力量结合起来,有可能很快就形成突破。但是课题组毕竟还是有些分散。现在我们就想探索一种方式,在清华的国家实验室里面建立一个研究中心,也算国家级的研究中心,到中心工作的人不要把组织关系从各个学校转过来,转过来各个学校就有后顾之忧了,以后就不愿意参加你这种合作了。科研经费、科研成果实际上还是各个学校共享的,将来根据发展的需要,可能中心还会转移,但在这一段时间里面大家集中在这个地方攻关。这就要求清华这个国家实验室要非常的开放,心态要非常好,我跟他们说要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但是其他学校的思想也要非常开放,要想到研究的目标是国家利益,一定要争取在比较短的时间里面创造世界一流的研究成果。这种组织模式的改革一定伴随着利益的分配,必然伴随着政策的调整。所以希望这种创新平台的人员配置、科技资源整合、人才成果评价、激励约束机制这些深层次的问题,都必须大胆地突破现有树状的行政管理结构和人才培养的学科结构体系,可能会从树状变成网状。当然其中的优秀人员,有相当一部分还是愿意把关系保留在原有的树状结构里面,可能他会觉得这样更好。另一方面中国高等教育的规模相当大,教师人数众多,不可能每个人都来搞高水平的研究工作,大量的可能还是以教学型为主,他们也要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参加社会服务。但是重点要把其中比较活跃和优秀的部分组织起来,所以还要大力推进平台“学术研究特区”和“开放、共享、竞争”的体制环境和运行机制建设。

  哲学社会科学方面,也要采取这种资源共享、成果共享方式,强调不求所在、但求所有。各个学校都要解放思想,这些中心、实验室所在的学校思想要更加开放一些,积极推进机构开放、人员流动,形成内外联合、竞争创新的运行机制。大家要体会到一点,构筑起这样的平台,会产生非常大的积聚效应。本来今天我还想请中国海洋大学的管华诗校长介绍一下他们的做法。他们就是利用了青岛海洋研究的优势,把各研究所联合在一起,准备组成中国海洋研究方面的国家实验室,或者叫国家的海洋研究中心。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德国、英国、法国、欧盟的海洋中心都已经来了,都表示愿意合作。从各个方面的发展态势来说,我想他们的这个想法是完全可能实现的。我们现在这些国家级的科技创新平台和人文社会科学创新基地,目标都应该是世界级的。所以我们的设计一定要有新思路,一定要更加解放思想。

  2.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安排“985工程”建设任务

  “985工程”二期建设规划的重点是科技创新平台和社科创新基地,必须集中力量建设,避免撒芝麻现象,但并不是说学校可以忽视其他方面的建设。要统筹考虑学校建设的各个方面,处理好学校整体发展、全面提高与重点建设、当前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而且要统筹安排、综合考虑“985工程”、“211工程”、“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计划”、“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等等。

  同时我们考虑,还需要集成各方面的力量。总的计划是财政部和教育部集中来搞,同时希望科技部、发改委、国防科工委还有自然科学基金委能够积极支持,部、省、市共建还要继续推进。我们本来资源就非常有限,希望用有限的资源来做成一件大事,确实很难。所以希望通过“985工程”这样一个导向性的工程,把各方面的力量有效地集成起来。虽然这点钱到每一个学校不算多,但对整个国家来说,这是一个大工程,对教育来说,在现有的条件下是很了不起的工程。所以要认真地规划,切实用好这笔钱,争取最好的发展,同时努力做好工作,积极争取各个方面的支持。

  建设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批高水平的研究型大学,是国家利益之所在,不是几个学校的事。我在和上海市委、市政府领导交谈的时候就说,没有两个世界一流的大学,上海成不了世界一流的大都市。所以建设或不建设一流大学不只是教育部的事。这一点大家认识非常一致,不是谁帮了谁的忙,而是国家利益之所在。我们现在和各个省去搞共建,实际上他们也不是指望这点钱,正因为各个学校在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当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建设好这些学校,实际上对当地的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起到非常关键的推动性的作用。这也是为什么各级领导这么重视,这是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在他们头脑里的反映。对此,我们一定要从大局出发,一定要把钱用好。牢记“两个务必”,强调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现在有一点奢靡之风,有的学校大手大脚,有的学校管理不善,最近出了一系列的问题。虽然说这点钱比国外是少得太多了,但是毕竟在我们国家是很不容易的事,要千方百计把这些钱用好,共同努力把这件事情办好。

  3.振奋精神,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把我国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的工作切实推向前进

  在我们这样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建设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批知名的高水平大学,既是一个激动人心的目标,更是一项伟大的历史性任务,需要几代人坚持不懈的努力,需要有不断开拓奋进的良好精神状态。我们既要有长期坚持的思想准备,又要有只争朝夕的进取精神,既要有雄心壮志,又要脚踏实地。要千方百计,广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既要全面发动,把学校内部广大干部、教师和职工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又要积极从各个方面想办法,想方设法寻求社会各个方面的支持。就资金而言,仅靠中央和有关方面现有的资金是远远不够的,还要积极争取有条件的部门、地方和企业筹集资金共建“985工程”,既要把各方面的钱集成起来,用于“985工程”建设,同时又要切实用好管好建设资金,精打细算,用尽可能少的钱办尽可能多的事情。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精心操作,脚踏实地,把各项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切实落到实处,圆满完成“985工程”二期建设任务。

  让我们在中央的领导下,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发愤图强,开拓创新,认真完成“985工程”二期建设的各项任务,继续把我国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工作推向前进,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我们的贡献。



宪政基本价值论

四川省司法厅 谢维雁


[英 文 名] On the Vital Value of Constitutionalism

[内容摘要] 宪政价值的特点有三:第一,是社会性与阶级性的统一;第二,是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第三,是相对性与绝对性的统一。宪政价值的社会性、客观性和绝对性,意味着宪政具有全人类普遍认同的一些最起码的价值,可称之为宪政的基本价值。它至少应包括:人权的切实保障,权力的合理配置,秩序的严格维护,利益的有效协调。

[关 键 词] 宪政 价值



宪政是以法治为条件或环境,以宪法为实施依据的民主政治形态及其运行过程,它是现代社会的标志,是法治的灵魂。宪政的价值,是法治的基础和核心,是法治“价值合理性”的渊源,法治必须体现宪政的价值。让宪政价值成为人们普遍认同的社会价值,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前提。因此,探究宪政的价值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

一、 宪政基本价值的含义

“‘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1](第19卷,406页)一般认为,价值是指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的积极意义即客体的有用性。它揭示客体对主体生存、发展的肯定或否定关系。据此,我们认为,宪政价值是指宪政在其与人的关系中体现出来的积极意义或有用性。它揭示了宪政产生、存在的合理性依据,是人们孜孜以求宪政的缘由。在现代政治中的核心地位,显示了宪政具有极端重要的价值。宪政价值的特点在于:第一,它是社会性与阶级性的统一。这首先是由宪政价值主体既是整个社会中的一员又是某个阶级中的一员这种二重身份所决定的。主体身份的二重性决定了对宪政评价标准的二重性:一方面以宪政对整个社会的意义为标准评判宪政,另一方面又以宪政对本阶级的意义为标准评判宪政。其次,是由宪政价值客体既执行阶级统治职能又执行公共职能所决定的。宪政,只能是一定阶级的宪政,须执行阶级统治的职能。同时,任何阶级的宪政又须以执行公共职能为基础和前提,不执行任何公共职能的宪政是不存在的。宪政价值必然体现其主体、客体的二重性。第二,它是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宪政是为满足人们民主、自由、法治、人权等需要,根据一定原则人为设计的一系列制度措施,具有主观性。但是,需要是由主体的社会地位、社会实践决定的,是客观现实的反映,故又具有客观性。第三,它是相对性与绝对性的统一。其相对性,是指宪政价值具有条件性,它随阶级、社会的差异而出现差别性、多样性。绝对性指宪政价值的普遍性。同一时代、同一社会以至不同时代、不同社会的人们,对宪政的评判总有某些共同的标准。这是宪政之为宪政的本质要求。

宪政价值的社会性、客观性、绝对性,意味着宪政具有全人类普遍认同的因素;也意味着宪政应当具有的、全人类普遍认同的最起码的价值。这种意义上的宪政价值,我们称之为宪政的基本价值。它是不同类型、不同时期的宪政都遵循或都应遵循的、共同的、普遍的准则。基于这种认识,我们认为,宪政的基本价值至少应包括:人权的切实保障,权力的合理配置,秩序的严格维护,利益的有效协调。

二、 人权的切实保障

保障人权,是宪政的首要价值。“宪政事实上已成为保护个人权利的同义语。”[2](136页)

“人权”最早是资产阶级在反封建斗争中针对君权神授、等级特权等提出的进步口号。革命胜利后,资产阶级以权利宣言和法律的形式对其加以确认和肯定。资产阶级通常是在两种意义上理解人权。一是自然法意义上的。所谓人权是指人作为人享有或应该享有的自由、平等的权利。这种权利是与生俱来即天赋的,不可剥夺、不可转让。二是实定法意义上的。人权是指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这种基本权利和自由,被认为是上述自然权利的派生物和具体化,又称“基本人权”。具体包括平等权、自由权、受益权、社会权及参政权等。无产阶级对人权有自己的理解。无产阶级认为,人权是有阶级性和社会性的,是具体的人权。它无非是指处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作为人应当拥有和实际享受的平等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没有抽象的、超阶级的人权。这种人权在形式上主要表现为宪法所确认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它并非源自天赋,而是“争”得的,是阶级斗争成果的反映和记载,并随着斗争的不断深入而不断扩大。“基本权利和自由”与“基本人权”不尽相同。后着多指人作为人所享有的天赋人权的基本部分,而前者多指人们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权利的基本部分。理解上虽存差异,但把保障人权作为宪政的最终目的和根本任务在东西方各国都是一致的。

保障人权是宪政的终极价值。

宪政形成伊始,即将保障人权作为其价值目标。在英国,《人身保护法》(1679年)、《权利法案》(1689年)、《王位继承法》(1701年)的制定、实施,标志着英国宪政制度的确立。众所周知,这三个宪法性法律文件,其基本精神就是限制王权的专横,目的是保障基本人权。在美国,1776年通过的《独立宣言》,是世界上“第一个人权宣言”。[1](第16卷,20页)它宣布,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有天赋的不可转让的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人们为了保障和实现自己的天赋人权才成立政府,政府的权力来自于被统治者的同意。《独立宣言》确立了以人权为根本,权力来自于权利并受到制约的宪政精神。1787年宪法未规定人权的内容和保障人权的起码原则,但美国第一届国会通过了以人权保障为内容的十条修正案,于1791年生效。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以根本法的形式来确认和保障人权。在法国,1791年制宪会议先通过《人权宣言》作为整个宪法的序言,并成为宪法的有机组成部分。直到1958年宪法,其序言中仍宣称,“法国人民庄严宣告,他们热爱1789年的《人和公民的权利宣言》(即《人权宣言》——谢注)所规定的,并由1946年宪法序言所确认和补充的人权和国家主权原则。”《人权宣言》对世界的影响极其深远。现代各国宪法,几乎无一例外地载有人权保障的专门章节。因此,保障人权也构成了宪政制度的基本内容。

各国宪政制度主要通过以下形式实现保障人权的价值目标。第一,通过宪法直接规定基本权利与自由来保障基本人权。这一方面体现了人权的根本性地位,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国家将着重保障这些权利的实现。第二,通过对国家权力进行合理配置,使权力之间相互制衡,从而防止国家权力的滥用对人权的侵害。第三,通过宪法保障制度实现人权保障。宪法保障制度,是指通过特定国家机关,依照一定程序,采取一定措施维护宪法权威,确保宪法实施的一系列制度的总称。各国宪法保障制度,主要有:议会保障制度,又称立法机关保障制度,是一种通过立法程序行使宪法解释权和宪法监督权的制度。如瑞士、荷兰等国采用此制。我国现行宪法在形式上也采用此制。普通法院保障制度和特设的专门机构(如宪法法院、宪法委员会、宪法裁判所等)保障制度,一般都是通过司法程序实现宪法保障职能的。宪法保障制度促进宪法的充分、全面实施,无疑对人权的保障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特别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司法审查制度,西方国家更是推崇备至,被认为是“保障人民权利的有效形式”。[3](41页)第四,通过宪法外的一系列法律法规的执行来保障人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极强的原则性和纲领性。它需要制定一般法律法规予以具体化,这意味着宪法的完全实现至少是部分宪法条款的完全实现必须通过一般法律法规的实施来完成。这些一般法律法规是宪政精神的具体化,是人权保障的具体化。如刑法、民法等是对人权的实体保障,诉讼法是对人权的程序保障。一般法律法规的制定及其实施过程,既是宪法的要求,也是宪政的重要组成部分。

保障人权同人权本身一样,是相对的。对人权进行保障而没有限制,在法理上是片面的。为了确保人权的最终实现,必须限定人权的范围。这是指,通过宪法、法律法规规定公民享有人权的范围,并使人权的行使不超过一定的限度。对人权进行限制的唯一目的,是为了更充分、全面、有效地保障人权。可以说,在实践中,保障人权就是通过限制人权的范围从而保证每个公民都享有同等人权并获得同等保护来实现的。限制人权与保障人权是辨证统一的。保障人权是目的,限制人权是手段。对人权进行限制的总原则是:既要保护社会和国家的利益即集体人权,又要保护个体人权,防止以限制人权为借口取消人权或缩小人权的范围。对人权的限制以宪法的规定为限,实行越权无效的原则。而人权的保障不止于宪法的规定,法不禁止即自由。

在本质上,宪政就是保障人权的制度。



三 权力的合理配置



依一定原则,通过宪法将权力在各国家机关之间及不同层次之间进行划分,限定权力行使的范围,即对权力进行合理配置是宪政的首要任务。宪政意味着:第一,宪法是权力合法化的渊源和手段。宪政内在地要将权力来源及运行过程置于宪法之下,宪法未明确授予的权力不得行使。第二,权力必须分立,但各种权力须组成一个完整、合理并体现民主精神的动态运行体系。西方国家主张立法、行政、司法三权既相互独立,有相互制衡。美国的三权分立制是其典型。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否定三权分立制,坚持议行合一原则,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权力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但我国仍然存在权力的划分,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各级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政府、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都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这就形成了以人民代表大会为核心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权力运行体系。依三权分立或议行合一组织的权力运行体系,本质上都是为了防止专制、独裁,实现民主。第三,权力必须依法行使,权力的运行必须受到有效监督。权力,一方面根源于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需要,具有合理性。另一方面,权力在运行中存在着扩张性、腐蚀性,“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4](154页)因此,必须确立权力依法行使的原则,对权力要进行有效的监督。从权力配置的角度看,最重要的监督应是“以权力制约权力”。西方国家实行分权制衡,比较充分的体现了“以权力制约权力”的精神。在我国,政府、法院和检察院均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代表接受人民的监督。这是一种最为广泛的监督。

在宪政发展史上,三权分立制与议行合一制是配置国家权力的两种基本形式。三权分立制最早发生在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英国。但英国资产阶级以资产阶级与封建贵族的妥协而告终,未制定成文宪法。资产阶级借三权分立制实现了与封建贵族阶级对国家权力的分享。但运用得很不彻底。最早对这种权力配置方式作较彻底运用,且写进宪法的,是美国。美国资产阶级运用三权分立制实现了内部不同私有集团对国家权力的分享。三权分立制资产阶级革命时期,为反封建特权与专制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武器,并由此实现了资产阶级的政治理想,具有进步意义。但我们也要看到,作为这种权力配置方式的具体实践,无论是英国的阶级“分权”,还是美国资产阶级内部各集团的权力“分工”,都具有极大的局限性。其一,是权力的分享仅限于资产阶级与封建贵族阶级之间,或限于资产阶级内部各集团之间,从未扩大到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之中。“这种分权只不过是为了简化和监督国家机构而实行的日常事务上的分工罢了。”[1](第5卷,224-225页)其二,是三权分立制强调三权的独立性,国家权力缺乏统一性,易形成各自为阵的格局。在实践中存在互相扯皮、议而不决、议行互悖、政令不一、行政效率低下等弊端。美国总统威尔逊签署的《凡尔赛和约》,卡特签署的《美苏关于限制性进攻战略武器条约》,虽费九牛尔二虎之力,终未获参议院批准,就是这种弊端的典型表现。邓小平曾说,美国实际上“有三个政府”[5](150页),可谓一针见血。有鉴于此,西方国家对三权分立制也作了一些调整,使这种权力配置方式发生了某种程度的变化,甚至名存实亡。变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国家的权力结构由议会主导和‘三权分立’的模式向行政主导模式转变,国家权力由原来主要由议会掌握或者分别由三个机关分工独立行使而逐渐往行政机关手里集中。”[6]三权分立格局发生倾斜,行政权力膨胀,大有重新集三权于一身之势,逐渐凌驾于立法权和司法权之上。二是有的国家已突破了三权分立格局。如美国,在制定宪法的当年即设立了州际贸易委员会,至二战前又设立了联邦商业委员会、证据交易委员会、联邦交通委员会、全国劳资关系局、民航局等为数众多的“独立管理机构”,它们享有半立法权、半司法权,在美国被称为“第四种权力”。[7](72页)三权分立制在其它一些国家也已徒具形式。作为权力配置方式,议行合一是指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等权均由人民代表机关统一行使。人民代表机关既是立法机关,又行使执行法律的职权。它与三权分立制是相对立的。如前述,它对国家权力仍有适当分工。在思想史上,卢梭主张“主权在民”,并认为人民的主权是不可分割的观点,即体现了议行合一的精神。这一学说未被资产阶级采用。在最早实践三权分立制的英国,内阁即行政机关作为议会内占多数的政党的执行委员会,是立法机关中不可分离的一部分,并领导着立法。其各部部长都是议员,向议会负政策上的责任。因此,从权力的实际运作来看,英国对国家权力的配置更符合议行合一的形式和特征。马克思在深入批判三权分立制的基础上指出,“公社不应当是议会式的,而应当是同时兼管行政和立法的工作机关。”[8](第二卷,375页)恩格斯也指出,无产阶级专政的民主共和国,应当“把一切政治权力集中于人民代议机关之手。”[1](第22卷,274页)列宁在建立苏维埃政权时,“把国家的立法工作和行政工作结合起来,把管理和立法和二为一。”[9](第27卷,141页)从此,议行合一被认定为社会主义国家权力配置的基本方式。我国采用民主集中制,是对议行合一制的具体运用和发展。议行合一制是比三权分立制处于更高的历史发展阶段的权力配置方式,比三权分立制更为优越。体现在,其一,更能体现国家权力的人民性。议行合一制下的人民代议机关从基层到中央都通过选举产生,向人民负责。代表不独立于选民,不脱离生产及工作条件,选民可随时罢免代表。执行机关由代议机关建立,并对其负责,接受其领导与监督。这就保证了代议机关及执行机关的人民性。其二,突出了国家权力的统一性。国家一切权力集中统一由代议机关行使,克服了三权分立制下“三个政府”的弊端。这两个优势决定了议行合一制最终将取代三权分立制。

从终极的意义上看,合理配置国家权力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人权。合理配置权力的价值从属于人权保障价值。


外资并购非上市国有企业的程序(中)

作者简介:唐清林,北京律师,人民大学法学硕士,擅长企业并购律师业务,并对该业务领域的理论研究感兴趣,曾编写《企业并购法律实务》(副主编,群众出版社出版),本文为该书部分章节内容的摘要。
联系方式:lawyer3721@163.com;13366687472。

七、对目标企业进行尽职调查
发出并购意向书后,如果目标企业同意就并购进行进一步的协商谈判,外国投资者就可以对目标企业进行尽职调查。许多失败的外资并购都和没有进行彻底的尽职调查有关。比如,没有对东道国的外资政策、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进行深入的尽职调查,导致并购交易被政府主管部门否决;没有对并购交易结构进行合法性调查和分析,导致并购交易无法顺利进行;没有对目标企业的法律纠纷进行尽职调查,导致并购后法律纠纷爆发而失败;没有对并购后的行政整合、业务整合的基础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有效的调查和控制,导致并购后因整合发生法律纠纷而失败;没有调查东道国的劳动法律,从而造成与目标企业的员工发生劳动纠纷,导致并购中途流产。
1.尽职调查的作用、目的和原因
外国投资者一旦确定目标企业之后,就应该聘请专业人士对目标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尽职调查的作用在于,使并购方在并购开始前尽可能多地了解目标企业各方面的真实情况,以避免对并购方的利益造成损害。尽职调查的目的是使并购方尽可能地发现有关他们想购买的股份或资产的全部情况,以便确认他们已经掌握的重要资料是否准确地反映目标企业的资产负债状况。
在并购过程中,并购双方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地位。对并购方来说,并购行为存在诸多风险。比如: 目标公司过去财务账薄的准确性;并购以后目标企业的主要员工、供应商和顾客是否会流失;相关资产是否具有目标企业赋予的相应价值;是否存在可能导致目标企业运营或财务运作分崩离析的因素。目标企业通常会对这些风险有很清楚的了解,而并购方则没有。因此,并购方有必要通过尽职调查来平衡并购双方在信息掌握程度上的不平等。一旦通过尽职调查明确了该并购行为存在哪些风险和法律问题,并购双方就可以对相关风险和问题进行谈判。
此外,外国投资者并购非上市国有企业过程中的目标企业有自身的特殊性。由于不是上市公司,非上市国有企业的信息披露程度就非常低,外国投资者想要掌握目标企业的详细资料就必须进行尽职调查。
2.尽职调查的步骤
尽职调查的主要步骤如下:
(1)由并购方指定一个由律师、会计师和财务顾问等专家组成的尽职调查小组。律师的作用是负责并购顺利实现的各项法律事务,整合并购谈判的基础,使谈判达成的协议具有合法性。会计师的作用是审查目标企业的各项财务数据的真实性。财务顾问的作用是对并购进行整体策划和协调,确定交易条件,设计融资方案,提供融资安排等;
(2)由并购方和其聘请的专家顾问与卖方签署保密协议;
(3)由目标企业根据并购方的要求把所有相关资料收集在一起并准备资料索引;
(4)由并购方准备一份尽职调查清单。当开始一项尽职调查时,并购方必须明确尽职调查的目标,并向其专家小组清楚地解释尽职调查中的关键点;
(5)指定一间用来放置相关资料的房间(又称为数据室或尽职调查室)。这是因为并购方的专家小组会经常来目标企业调查相关资料,如果不专门设置一个数据室或尽职调查室则会干扰目标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
(6)建立一套程序,让并购方能够有机会提出有关目标企业的其他问题并能获得数据室中可以披露的文件的复印件。随着尽职调查的进行,并购方会不断提出一些新的问题。信息获取程序的建立会方便尽职调查的顺利进行;
(7)由并购方聘请的专家小组(包括律师、会计师、财务顾问)作出报告,简要介绍对决定目标公司价值有重要意义的事项。尽职调查报告应反映尽职调查中发现的实质性的法律事项,通常包括根据调查中获得的信息对交易框架提出建议及对影响购买价格的诸项因素进行的分析。
当然,尽职调查没有固定的模式,各个具体并购案例可以有不同的尽职调查程序。对于规模较小的并购,上述程序可以简化。目标企业可能不会将所有资料放在数据室中,而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并购方的要求提供资料。在这种情况下,并购方可准备一份详细的清单索取有关资料。
3.法律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
通常情况下,外国投资者境内并购进行的法律尽职调查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对中国的现行产业政策和目标企业的经营范围进行调查。我们国家将外商投资项目分为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禁止类产业不允许外国投资者进入。鼓励类产业国家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限制类产业国家执行相对严格而复杂的审批手续。此外,对于鼓励类和限制类产业,国家有的只允许合伙,有的只允许中方控股,有的规定了外资比例。而是否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主要是看目标企业的经营范围。如果目标企业的经营范围有禁止外资进入的内容,那么外国投资者就不能对其进行并购。如果经营范围属于鼓励或限制外资进入的,那外国投资者就要遵守产业政策关于只允许合伙、中方控股或者外资比例的规定。如果并购违反中国的产业政策,外国投资者和目标企业就应该与审批机关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联系,及时修改并购方案,以利并购的顺利进行。这些是外资并购不同于内资并购的地方。
(2)对中国的反垄断政策进行调查。中国虽然还没有正式的《反垄断法》出台,但是2003年3月7日外经贸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和外汇局联合发布的《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对外资并购可能造成的垄断问题作出了专门规定。因此,尽职调查一定不能忽略中国的反垄断政策。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受并购到反垄断规制。
(3)对地方政府允诺的优惠条件进行合法性调查。外国投资者进行境内并购的时候,由于目标企业大多是国有企业,而国有企业则经常会受到政府的干预。地方政府为了推动外国投资者并购当地的国有企业,经常会允诺一系列优惠条件。而事实上这些优惠条件很多是不合法的,有些则只能停留在口头,无法写入合同。对于政府方面的允诺,比如企业的遗留成本,企业的债务,环境方面的债务,并购方必须要知道这里面有多少是有法律约束力的。并购方的所有相关决策必须都基于合法性之上。并购方必须通过尽职调查明确哪些优惠条件合法,哪些不合法,哪些可以实现,那些不能实施。与其把所有成功的希望都押在政府允诺的优惠条件上,不如考虑其他更现实的方案。只有这样,才能充分避免潜在的风险。
(4)调查与目标企业有关的组织结构和股权结构的证明文件:1)目标企业或其附属机构的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2)目标企业或其附属机构设立的政府批文;3)资产评估报告及确认文件;4)验资报告;5)税务登记证;6)目标企业或其附属机构的章程;7)目标企业或其附属机构的股东名册和持股情况文件;8)目标企业或其附属机构的历次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9)目标企业或其附属机构已签发的股票数量、未售出的股票数量、股票转让记录;10)目标企业或其附属机构的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文件;11)目标企业或其附属机构的规章制度;12)目标企业或其附属机构与他人签订的收购协议;13)目标企业或其附属机构所有的与股东沟通的季度、年度或其它定期的报告以及关于反收购措施的文件。
(5)调查与目标企业有关的附属性文件:1)代理协议和许可证协议;2)土地、厂房以及办公场所的租赁文件;3)有关税务分担的协议;4)保障协议;5)购买和销售协议;6)咨询、管理和其他服务协议;7)关于设施和功能共享协议。
(6)调查目标企业财务状况。主要调查内容如下:1)所有就目标企业股票交易情况向证券管理部门递交的文件;2)所有审计或未审计过的目标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平衡表、收入报表、独立会计师对这些报表所出的报告;3)所有来自审计师对目标企业管理建议和报告以及目标企业与审计师之间往来的函件;4)内部预算和项目准备情况的文件,包括描述这些预算和项目的备忘录;5)资产总量和可接受审查的账目;6)销售、经营收入和土地使用权;7)销售、货物销售成本、市场开拓、新产品研究与开发的详细情况;8)形式上的项目和可能发生责任的平衡表;9)外汇汇率调整的详细情况;10)各类储备的详细情况;11)过去5年主要经营和账目变化的审查;12)采纳新的会计准则对原有会计准则的影响;13)目标企业审计师的姓名、地址和联络方式。
(7)调查目标企业的管理层和职工情况:首先,要着重调查目标企业管理人员的素质。管理层的素质对外国投资者有重要意义。一个高素质的管理层不但能让外国投资者获得尽量真实的数据资料,也会保障并购过程的顺利进行,方便并购完成后的整合工作,从而增加并购成功的概率。商业社会的基本游戏规则是法律和商业道德(诚信),成熟的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需要以遵守法律为准绳,避税也要合乎法律规定。由于企业道德水平主要取决于高层管理人员的道德水平,因此收购方意图通过对企业过往事件的分析去考察其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现在中国的企业界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是缺乏诚信,从事一些违法经营。在国内的并购交易中,一般会认为目标企业的管理层只要具备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就行了,法律问题由律师负责。对于目标企业以前出现的违法问题,往往奉行既往不咎的政策,认为管理层以前犯了错误,但只要现在改正了就可以了。但是,对于那些把诚信奉为企业第一生命的外国投资者来说,这种缺乏诚信的现象是他们难以理解和接受的。通过调查目标企业管理层的素质,一方面可以防范与评估相关的或有风险,使外国投资者对目标企业的真实价值有比较客观的认识和评估;另一方面是从侧面了解了目标企业管理层的经营管理能力(是否熟悉法律)和诚信水平(能否自觉遵守法律)。
其次,要调查与管理层和职工有关的文件。主要有:1)目标企业及其附属机构现有员工的个人档案,重点是关键人才的个人档案;2)聘用合同资料;3)政府劳动管理部门有关员工福利规定的文件;4)保守目标企业机密、知识产权转让、竞业禁止条款的协议;5)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年薪和待遇情况;6)员工利益计划,比如退休金、股票选择和增值权、奖金、利益分享、分期补贴、权利参与、退休、人身保险、丧失劳动能力补助、储蓄以及离职、节假日、度假和因病离职的待遇。
(8)调查目标企业的经营情况:1)目标企业对外签订的所有协议,包括合资协议、战略联盟协议、合伙协议、管理协议、咨询协议、研究和开发协议等;2)目标企业的客户清单;3)目标企业主要竞争者名单;4)目标企业一定时期内对外作出的有关产品质量保证文件和对个别客户的特别保证;5)目标企业的广告协议和广告品的拷贝;6)目标企业的产品责任险的保险情况;7)目标企业产品的消费者投诉情况;8)有关存货管理程序的说明材料;9)所有的市场开拓、销售、特许经营、分拨、委托、代理、代表协议复印件以及独立销售商或分拨商的名单;10)目标企业所有的供货商的情况清单;11)主要购货合同和供货合同的复印件以及价格确定、相关条件及特许权规定的说明。
(9)调查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和目标企业的知识产权情况。我国长期以来不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虽然国家制定了《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但侵犯知识产权的现象还非常普遍。通过调查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可以让外国投资者了解到中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保护方法、保护程度以及保护的范围。这些调查也可以让外国投资者认识到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可能碰到的问题,从而作好心理和实务上的两手准备。
知识产权在现代社会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财产。调查目标企业的知识产权,也是正确评估目标企业价值的一个重要参数。对目标企业知识产权调查的主要内容如下:1)所有由目标公司和其附属机构拥有或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识、商号、著作权、专利和其他知识产权;2)涉及特殊技术开发的作者、提供者、独立承包商、雇员的名单清单和有关雇佣开发协议文件;3)列出非专利保护的专有产品的清单,这些专有产品之所以不申请专利是为了保证它的专有性秘密;4)所有目标公司知识产权的注册证明文件,包括知识产权的国内注册证明、省的注册证明和国外注册证明;5)正在向有关知识产权注册机关申请注册的商标、服务标识、著作权、专利的文件;6)正处于知识产权注册管理机关反对或撤销程序中的知识产权的文件;7)需要向知识产权注册管理机关申请延期的知识产权的文件;8)申请撤销、反对、重新审查已注册的商标、服务标识、著作权、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文件;9)国内或国外拒绝注册的商标、服务标识权利主张,包括法律诉讼的情况;10)其他影响目标企业或其附属机构的商标、服务标识、著作权、专利、专有技术或其他知识产权的协议;11)所有的商业秘密、专有技术秘密、雇佣发明转让或者其他目标企业或其附属机构作为当事人并对其有约束力的协议,以及与目标企业或其附属机构或第三者的知识产权有关的协议。
(10)调查与目标企业有关的法律纠纷情况。主要有:1)正在进行的、或已受到威胁的诉讼、仲裁或政府调查(包括国内或国外)情况清单,包括当事人、损害赔偿情况、诉讼类型、保险金额、保险公司的态度等;2)所有的诉讼、仲裁、政府调查的有关文件;3)所有由法院、仲裁委员会、政府机构作出的、对目标企业及其附属机构有约束力的判决、裁决、命令、禁令、执行令的清单;4)由律师写给审计师的有关诉讼和其他法律纠纷的函件;5)所有提出专利、商标和其他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函件;6)所有有关受到威胁的政府调查或宣称目标企业违法的函件;7)是否存在被进行反倾销调查的情况;8)诉讼和仲裁中权利的主张和放弃情况;9)生效法律文件的执行情况。
(11)调查和目标企业有关的环境问题
环境问题主要是指目标企业的生产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进行并购一般都把环境污染问题作为并购的一种重大风险。国外一般都有完善的环境保护法律,国家对环境污染问题处罚比较重,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也非常强。而在中国,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很不完善,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也比较淡薄,环境污染现象比较普遍。由于各地环保部门查处环境污染的执法行为和程序不够严格和统一,对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往往是具体问题具体处理,再加上地方环保部门对国有企业造成的环境污染通常是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这导致在环境污染问题上不能形成统一的做法。此外,由于环保力度与中央的政策有关,当中央强调环保问题的时候,环保部门对环境污染的处罚就重,当中央不强调的时候,其处罚就轻。这种无章可循的状况是外国投资者最不能理解和适应的。外国投资者通常会对环保问题的处理没有定法的做法产生不同程度的疑问,并担心在并购完成以后会因环保问题承担很大的责任。因此,尽职调查在环境方面的内容主要有:1)有关目标企业及其附属机构过去或现在面临的环境问题的内部报告;2)目标企业及其附属机构根据国家、省或当地政府环境部门或授权机构对产品影响环境所作的陈述或报告的复印件;3)环境主管部门对目标企业和其附属机构的有关环境问题作出的处理文件;4)对目标企业及其附属机构提起的或准备提起的有关环境问题的诉讼以及处理文件;5)目标企业及其附属机构因环境问题已经承担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情况。
(12)调查我国的税务政策和目标企业的纳税情况。我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为了鼓励外国投资,就外商投资企业制定了许多税收优惠政策。这些税收优惠政策涉及到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主要税目,优惠的形式包括减征、免征和退税等形式。调查我国各级政府的税务政策便于外国投资者预测并购完成以后企业的收益,从而为正确评估目标企业的价值奠定基础。
同时,外国投资者还必须调查目标企业的纳税情况,以便准确掌握目标企业的生产销售情况和经营效益,了解目标企业有无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这类调查应包括:1)目标企业所适用的税目和税率;2)有关目标企业纳税情况的证明文件;3)税务主管部门对目标企业进行税务检查的相关文件;4)和目标企业有关的税收争议的文件;5)由目标企业制作的关于目标企业及其附属机构的有关税收返还的文件。
(13)调查目标企业的保险情况。这项调查有助于外国投资者了解目标企业的保险意识和其资产的安全状况。尽职调查一般要求了解目标公司所参与的所有的保险合同、保险证明和保险单,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承保险种如:1)一般责任保险;2)产品责任保险;3)火险或其他灾害险;4)董事或经营管理者的责任险;5)雇员的人身保险。此外,还有目标企业参与保险的有关上述保险险种是否充分合适的报告和函件,以及在这种保险单下权利的保留、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报告和函件。
(14)调查目标企业债务和或有义务
目标企业的债务和或有义务主要是指目标企业及其附属机构在并购前对外所发生的债务以及可能发生的义务。这些调查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1)目标企业和附属机构所欠债务清单;2)证明借钱、借物等的债务性文件以及与债权人协商的补充性文件或放弃债权文件;3)所有的证券交易文件、信用凭单、抵押文件、信托书、保证书、分期付款购货合同、资金拆借协议、信用证、有条件的赔偿义务文件;4)涉及由目标企业、附属机构以及它们的经营管理者、董事、主要股东进行贷款的文件;5)由目标企业或附属机构签发的企业债券和信用证文件;6)与借款者沟通或给予借款者的报告文件,包括所有的由目标企业或其附属机构或独立的会计师递交给借款者的相关文件。
(16)调查目标企业的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的重要性体现在并购完成后的整合过程中。企业文化的冲突经常导致许多并购的失败。通过尽职调查可以掌握目标企业的企业文化类型和特点,据此可以对以后的并购整合工作进行预测和评估。上述预测和评估结果也是决定是否并购的依据。在外国投资者并购国有企业的过程中,外国投资者都会对国有企业的特有文化不能适应。国有企业由于诞生于计划经济时代,又与政府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使得国有企业的企业文化具有管理层的“一言堂”、职工人浮于事、关系重于能力、劳动纪律松弛、竞争意识差等特点。当然,上述特点随企业的不同而有差异。一般来说,老企业比新企业明显,垄断性行业的企业比非垄断性行业的企业要严重。因此,外国投资者在并购国有企业之前,非常有必要了解目标企业的企业文化,以便避免将来的企业文化冲突风险。
(17)对目标企业的其他调查。主要有:1)由投资银行、管理咨询机构、工程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或其他机构对目标企业或其经营活动所作的近期分析报告,如市场调研、信用报告和其他类型的报告;3)所有涉及目标企业或其附属机构的业务、经营或产品的具有重要意义的管理、市场开拓、销售或类似的报告;4)所有目标企业或其附属机构对外发布的新闻报道;5)所有涉及目标企业或其附属机构或它们的产品、服务或其他重大事件的报道和介绍手册;6)其他并购方认为重要的、需要披露的涉及到目标企业的业务和财务情况的信息和文件。